1、馆内书刊面向全社会开放,书刊均免费阅览、办证借阅。
2、入馆读者应着装得体、举止文明,做文明读者。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,服从管理制度。
3、凡入馆读者,除手机、钱包以外的任何私人物品(包、书籍、书夹等)不得带入,请存入存包柜。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,丢失概不负责。禁止带宠物入内。
4、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,读者应自觉保持馆内整洁、安静;不得在馆内吃东西、乱丢纸屑、大声喧哗;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垃圾;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;不得在馆内拨打或接听手机;不得在馆内玩手机,手机应调至静音。违者工作人员可劝其离开。
5、馆内实行开架阅览。书刊阅毕请放回原处,不得乱插乱放。读者阅毕离馆时,请将椅子放回原处,做到轻放、轻走。
6、爱护公物人人有责。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。爱护图书,不得撕剪、勾画、圈点图书;不得污损、批注和丢失图书。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。对于违章的读者,在未办妥相关赔偿手续前,暂停其借阅权利。
7、读者在借书前应当面检查,如发现图书有被圈画、撕页、缺页、剜剪、浸泡、涂抹等破损现象,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。还书时,若发现上述情况,由该读者按规定赔偿。
8、读者应爱护、利用好馆内各类电子书刊阅读机。如有损坏,按原价1.5倍赔偿并支付相应的资源配置费用。
9、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,严禁在馆内吸烟、用火;使用有安全隐患电子产品;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入馆;严禁攀爬、翻越窗台、栏杆。以上,如有违者,责任自负。
10、经过出口通道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检查,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。
11、有意在馆内藏匿书刊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馆者,以窃书论处,并以书价的5倍处以罚金;对损坏馆内书刊、设施设备,情节严重者,将报公安部门处理。
12、图书馆每天闭馆前会对留馆物品进行清理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物品。
13、对于屡次违反本管理规定者将被列入“不文明读者名单”,情节严重者暂停其入馆权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