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图文展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(以下简称《公共图书馆法》)于2017年11月4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,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《公共图书馆法》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,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,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、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11月13日,“凝聚业界共识 引领行业发展——学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图文展”在江北新区图书馆B座二楼展览厅开展。展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,向广大读者生动解读了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具体内容。
本次展览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的五十五项条文进行八个主题方向的解读。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今后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方向、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,强化了政府保障和政府责任,在设施建设、服务运行、数字化、社会化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,这些亮点均在展览内容中得到体现。
这是图书馆展览厅装修改版以后的首场展览,将带给你全新的体验。展览将于本月28日结束,欢迎你走进图书馆、利用图书馆,体验公共文化设施,享受图书馆提供的各项文化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