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8日,又一个南京18’法律咨询广场活动的日子,如果您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,在江北新区图书馆,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,而且是免费的!
01活动时间
2021年4月18日上午9:30-11:30
02活动地点
江北新区图书馆A座三楼多功能厅
03服务律所
江苏三法(江北新区)律师事务所
04温馨提示
请您做好个人防护,带好口罩,准备好苏康码,前来咨询。
每月一“典”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这部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、密不可分。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。
哪些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?
归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都包含哪些?
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:
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本条是关于夫妻个人财产范围的规定。主要分为四类:第一类是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,以完成结婚登记、确立婚姻关系为界;第二类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,因其明确的人身专属性而归一方所有;第三类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,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自由意志;第四类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。